有一次,马伯庸陪妻子在建材市场买装修材料,看到样板间的书架,就走不动路了。妻子砍价正酣,他却对着一排排空壳假书的书脊,挨个搜书名。装修材料还没买到,他已经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书,在网上下了单。对阅读的痴迷,早已渗透到他生活的毛细血管里。
从小到大,书一直是马伯庸最忠实的朋友。少年时代他转过十几次学,每转一次学,生活就要清零重来,这让他时常感到孤独。在不停告别、不停改变的生活中,书一直陪伴着他。“书是可以随时随地看的,而且阅读不会清零。”
小时候过年,父母在客厅里和亲戚们打麻将,人声鼎沸,麻将牌哗啦响,马伯庸却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待着看书。“我知道外面的人一直都在,我不是一个人在这里,不会感到孤独。那种声音既让我觉得热闹,又不会影响到我。”成为作家之后,马伯庸也喜欢去人声嘈杂的书店和咖啡馆写作,也许正是这些白噪声让他感到安全。
马伯庸从未觉得自己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,让他跨过一道门,成为一个作家。在他看来,作家不是一种身份、一种职业,而是一种流动的状态。“当你有了表达欲望,并把它写下来,你就是作家,当你停笔了,你就不是一个作家。”
他讲起姜淑梅的故事。这位山东女人到60岁还是“文盲”,女儿教她认字,十年后突然想把村里的故事记下来,70多岁写出《长脖子女人》。她的文字朴实无华,但字里行间全是鲜活的泥土气。“哪怕她这辈子就写了这一本书,但落笔时,她就是作家。”
就连中学生递来的习作本,马伯庸也会认真读,他不觉得是一位专业作家和一位文学爱好者的对话,而是平辈论交:“因为我们都是作家。”
马伯庸的写作起点,藏在十几年前的盗版书摊里。他在海外求学时写了个鬼故事,发在论坛上,回国竟在地摊上看到,出现在一本“鬼故事合集”里。他没生气,反而兴冲冲买回家。“要不再写一个?”自此,他再也没有停下来过,写出《长安的荔枝》《长安十二时辰》《古董局中局》《显微镜下的大明》等一部部畅销作品。
如今,他几乎每天都要写四五千字。早起去工作室,泡一壶茶,上午写得顺风顺水,下午就改稿。上午脑子像头泡的茶,清亮;下午就像泡了几泡,浑了,正好修改。 妻子说他像“老干部”,但正是这“老干部”的规律,让他保持写作上的高产。
但他总说自己是“笨鸟”,靠“勤能补拙”。“我从一开始写得不怎么样,在慢慢学习和写作的过程中,文字开始通顺了,辞藻开始雅训了,思想内涵逐渐变深刻了。像王朔、李娟、双雪涛这样的天才型作者,你学不了的,但你可以学我。”
大学讲座上,总有学生问马伯庸:我想写作,您有什么建议吗?马伯庸的回答是:先找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。
在他看来,虽然历史上有很多文学家呕心沥血,贫寒交迫,写出好的作品,但这是特例,并非所有文学爱好者都要走这样一条路。如果过早将文学当成一份职业,它就变成谋生的工具,创作者急于发表、急于获得稿费、急于追逐流量、迎合受众,动作慢慢就会变形。“当你有了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,你会发现,你写的东西,属于一种意外之喜。因为文学很有意思,你越去讨好,反而越会被读者所抛弃。”
马伯庸的电脑深处,藏着个神秘文件夹,名叫“坑”。点开看,有20多个半成品躺在里面。“《桃花源没事儿》在里面待了13年。” 他说那本书是儿子出生那年动笔,写写停停,“有时候觉得创意枯竭了,就塞回‘坑’里,过阵子灵感又自己冒出来了。”就像老农侍弄土地,不急不躁,等它自然成熟。
成为畅销书作家后,马伯庸没觉得自己有写作的“包袱”。他可以写几十万字的严肃作品,也可以写轻松搞怪的作品,依然是“想写什么就写什么”。他还是那个在建材市场翻“假书”、在晨光里写故事的人。“从事写作以来,我好像一直没有变过。还是乐乐呵呵地查资料,乐乐呵呵地写,十年后大概也会这样,这样就挺好。”
海报设计:黄海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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